贵州省201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

2018-11-17 01:23:47  来源:成人高考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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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粤招〔2013〕19号

          关于下达贵州省201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
            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,各普通高等学校、成人高等学校:
  经研究决定,2013年贵州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(文化课总分)如下:
  一、第一批录取院校
  (一)专科升本科

    理工、经管类:       120分
    文史、中医类,农学类,
    医学类,法学类,教育类:  130分
    体育类、艺术类:      100分
  (二)高中起点本科
    理工类、文史类、外语类:  250分
    体育类、艺术类:      170分
  二、第二批录取院校(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)
    理工类、文史类、外语类:  150分
    艺术类:          120分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  三、第三批录取院校(高中起点专科函授、业余班)
    理工类、文史类、外语类:  120分
    体育类、艺术类:      105分

 

贵州省招生委员会
2013年11月22日

 
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  抄送:教育部学生司,教育部考试中心,陈云贤副省长,江海燕副秘书长,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,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,省招生委员会委员,教育厅厅领导,教育厅有关处室。
 

 


  注:以上分数线均是省最低控制分数线,并不是成人高校的录取分数线。成人高校录取是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,从高录到低,录满为止。成人高考考生需根据自己的基础,来报考适合自己的成人大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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